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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国务院通过汕头城市总体规划 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205平方公里

发表于2017-03-28

3月27日下午,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,《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2—2020年)(2017年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规划》)已获国务院批复。

批复表示,在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224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,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,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,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、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,优化村镇布局,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,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,加强与潮州、揭阳分工合作,推进汕潮揭一体化发展。

批复提到,到2020年,汕头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2万人以内,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内。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,禁止在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。要根据汕头市资源、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,划定城市开发边界,加强边界管控,促进城市紧凑布局。

批复还提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,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,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、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。加快棚户区、城中村、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,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。

此外,批复还强调认识、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,合理控制城市规模,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,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,并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,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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